啊哈 Midin 又收到律师函警告,混音师李金城认为我们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啊哈 Midin 又收到律师函警告,混音师李金城认为我们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继百灵达之后,Midin第二次收到「侵犯名誉权」的律师函,混音师李金城认为Midin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要求我们对内容进行整改。

我们Midin在6月19日发表了《深入揭发:Slate Digital「辱华」了么?》一文,深入调查了Slate Digital所谓「辱华」事件的原因,得到了水落石出的结果。在文章中我们提到了「混音师李金城」也针对该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

6月29日,我们收到了李金城委托其律师发来的律师函:

李金城认为我们文章中提到他的部分,对其名誉等相关权利带来了严重恶劣影响,要求我们对文章进行修改。

以下是律师函原文(部分隐私已经隐去):

x公司暨xx阁下: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李金城先生(以下又称委托人)的委托,指派郭文戈律师就贵司在网络上侵犯委托人名誉权等相关合权益一事,特致函如下:

一、基础事实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委托人的陈述,经核实:2024年4 月19日,委托人发表了《插件厂商制裁中国,谁给你的勇气?》。而贵司于 2024 年6月19 日在x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发表了《深入揭发:Slate Digital 辱华了么?》一文。文中提到:“我才知道这个风波,甚至还有一位叫做[混音师李金城]的 UP 主借着这个话题做了一期叫做 《插件厂商制裁中国,谁给你的勇气?》的带节奏呼吁。”该行为已构成侵犯委托人名誉权等相关合权益,并且一直持续至今,阅读量较大。贵司行为已经给委托人名誉等相关权利带来了严重悉劣影响。

二、函告如下
请贵司收到本律师函后 1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律师或者直接与委托人联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应不实言论。如贵司拒不履行上述要求,本律师将依据律途径依追究贵司的相应责任。届时贵司除了将承担侵权责任外,还将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商誉损失等责任,为避免诉累,希贵司依约按时限行.

顺祝商祺!
律师:

截图:

也许每个人看完都对其有不同的解读,显然混音师李金城认为自己没有带节奏也没有呼吁。鲁迅去世后我们只能自己总结文章的中心思想,但活人的中心思想还是要尊重活人自己的理解。那么我就按照李金城的要求,已经对原文删除了其认为「对其名誉等相关权利带来了严重恶劣影响」的7个字。

既然混音师李金城认为我们对其名誉等相关权利带来了严重悉劣影响,那么我们这里就帮混音师李金城做个免费宣传吧。混音师李金城的B站账号就叫做「混音师李金城」,账号介绍:

混音师,母带师,现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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